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學生宿舍規則第八條 宿舍會客相關規定辦理,違反宿舍會客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扣五~十五點。
一、會客時間:男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夜間十二時;女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其它時段非經值勤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管理員同意,不得進入他人宿舍或寢室。
二、會客方式:訪客申請會客時,需至住宿組網頁
網路登記或親自向各區服務中心以個人證件辦理登記。
齋舍 |
辦理地點 |
明、平、善、華、新、誠、義、清、學、鴻 |
一區服務中心(義齋) |
禮、仁、實、信、碩、儒 |
二區服務中心(禮齋) |
文、靜、慧、雅 |
三區服務中心(雅齋) |
鳴鳳樓、崇善樓、迎曦軒、樹德樓、掬月齋 |
南大服務中心 (位於女生宿舍門口,近學生活動中心) |
三、會客地點:限宿舍內交誼廳,惟宿舍搬遷、退宿,或經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住宿組承辦人員、宿舍管理員或全寢室室友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若宿舍區遇特殊狀況,得由齋長提出,向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住宿組報備後,始可開放進入其它宿舍。
國立清華大學住宿組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