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113年9月2日起申請
二、申請資格:目前住宿學生,以寢室為單位,不受理個人申請,一間寢室僅能放置一台冰箱; 清齋單人房冰箱由住宿組提供,無需另外申請。
三、核定規格:以容量100公升為上限(未提供冰箱,需自備)。
四、使用期間:上學期自9/1-1/31止、下學期自2/1-6/30止,暑期不需申請。
五、收費標準:一學期NT400元,(可一次申請一學年NT800元)
收費以學期為單位不按月份計價,經核定通過且繳交費用後概不退費。
六、申請表單:可至住宿組網頁
下載申請單(或親洽住宿組領取)。
七、申請流程:填寫申請單→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至便利商店繳費→持繳費收據回住宿組確認並領取繳費證明單。
八、其他規定:
(1)完成申請核定後,請將繳費證明單貼於冰箱上,並使用單獨插座或有附自動過載跳脫裝置之延長線,切勿使用無保護裝置之多孔插座,以免危險。
(2)如異動寢室需攜帶繳費證明單至住宿組更新。
(3)住宿生須於學期結束之公告期限內辦理退宿手續後搬離宿舍,並帶走所有個人物品(包含冰箱),違反者將依
宿舍規則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4)若遇校內停電、維修或其他工程而無法使用冰箱或供電,學校不負賠償責任。
學生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