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學期及暑期逾期未兌現支票名冊

1、請持原開立之支票至兆豐銀行辦理兌現事宜。

2、若支票遺失,請洽清大校內兆豐銀行許小姐(分機35296)填具票據遺失申報書及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後至警察局辦理票據遺失申報,再持警察局開立單據至新竹地方法院辦理票據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聲請及登報作業,俟新竹地方法院核給除權判決後,再至本行辦理兌現。

3、清大本支未兌付明細表(100學年度退宿押金)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