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學以學生證感應宿舍門禁可隨時進出所住宿齋舍,如需會客請依學生宿舍規則第16條規定辦理。
宿舍會客相關規定:
一、會客時間:男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夜間十二時;女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其它時段非經值勤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管理員同意,不得進入異性宿舍,違者依情節輕重扣五~十五點。
二、訪客申請會客時,須親自向各區服務中心或傳達室以個人證件辦理登記,會客地點限齋舍內交誼廳(宿舍搬遷及生輔組輔導人員、管理員或全寢室室友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留宿異性或帶異性沐浴盥洗者,除依規扣點懲處外,並通知其家長。若宿舍區遇特殊狀況,得由齋長提出,向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住宿組報備後,始可開放於規定之宿舍盥洗。
更新日期:20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