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 國立清華大學105學年度大學部申請保留床位(受理至2/19止)

主旨:105學年度大學部申請保留床位事宜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規則

公告事項:

壹、申請保留床位學生對象及審查承辦單位如下:

一、身心障礙同學---請攜帶身障手冊正本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二、低收入戶及中收入戶證明者---請攜帶正本證明至住宿組辦理。

三、原住民---請攜帶戶籍謄本正本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四、校隊優異同學---體育室提供校隊優異同學申請住宿名冊(校隊申請保留床位須附切結書)

五、家境清寒生(無低收入戶證明者)孱弱---請攜全戶所得及相關証明至生輔組辦理申請(以審核通過名單為準、奉核名單得優先候補住宿)

貳、申請作業相關規定:

一、時間:清寒生及孱弱生請參考生輔組公告作業時間,其他特殊生請於105121日起至219日止至相關單位辦理登記,逾時不再受理。

二、地點:住宿組、體育室、生輔組各相關審核承辦單位。

 參、其他規定:

一、申請保留床位及優先候補住宿同學,經核可後不得私自轉讓床位予他人,一經檢舉查獲即註銷住宿資格。

二、本學期住宿重大違規及取消住宿權同學不得申請住宿。

三、申請保留床位及優先候補住宿核准同學,務必於3月份開放網路申請宿舍期間上網完成登記,否則視同放棄保留床位及優先候補住宿資格。

四、有關網路申請住宿作業、請參考住宿組後續網路公告。

住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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