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新舊生] 國立清華大學105學年度研究所申請保留床位公告
主旨:105學年度研究所申請保留床位事宜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規則
公告事項:
壹、申請保留床位學生對象及審查承辦單位如下:
一、身心障礙同學---請攜帶身障手冊正本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二、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攜帶正本證明至住宿組辦理。
三、原住民---請攜帶戶籍謄本正本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四、校隊優異同學---請體育室提供校隊優異同學申請住宿名冊(校隊申請保留床位須附切結書)。
五、家境清寒生(無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及孱弱生---請攜全戶所得及相關証明至生輔組辦理申請(以審核通過名單為準、奉核名單得優先候補住宿)。
貳、申請作業相關規定:
一、時間:清寒生及孱弱生請參考生輔組公告作業時間,其他特殊生請於105年3月21日起至4月22日止至相關單位辦理登記,逾時不再受理。
二、地點:住宿組、體育室、生輔組各相關審核承辦單位。
參、其他規定:
一、申請保留床位及優先候補住宿同學,經核可後不得私自轉讓床位予他人,一經檢舉查獲即註銷住宿資格。
二、本學期住宿重大違規及取消住宿權同學不得申請住宿。
三、申請保留床位核准同學,務必於5月份開放網路申請宿舍期間上網完成登記,否則視同放棄保留床位資格。
四、有關網路申請住宿作業、請參考住宿組後續網路公告。
住宿組
105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