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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會客登記注意事項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規則第八條 宿舍會客相關規定辦理,違反宿舍會客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扣五~十五點。
一、會客時間:男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夜間十二時;女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其它時段非經值勤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管理員同意,不得進入他人宿舍或寢室。
二、會客方式:訪客申請會客時,需至住宿組網頁網路登記或親自向各區服務中心以個人證件辦理登記。
齋舍 辦理地點
明、平、善、華、新、誠、義、清、學、鴻 一區服務中心(義齋)
禮、仁、實、信、碩、儒 二區服務中心(禮齋)
文、靜、慧、雅 三區服務中心(雅齋)
鳴鳳樓、崇善樓、迎曦軒、樹德樓、掬月齋 南大服務中心
(位於女生宿舍門口,近學生活動中心)
三、會客地點:限宿舍內交誼廳,惟宿舍搬遷、退宿,或經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住宿組承辦人員、宿舍管理員或全寢室室友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若宿舍區遇特殊狀況,得由齋長提出,向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住宿組報備後,始可開放進入其它宿舍。
國立清華大學住宿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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