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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會客登記注意事項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規則第十六條辦理。
二、訪客申請會客時,須至網頁申請宿舍會客登記並親自向各區服務中心或傳達室以個人證件辦理登記。
三、會客地點:限齋舍內交誼廳(宿舍搬遷及生輔組輔導人員、管理員或全寢室室友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會客時間:男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夜間十二時;女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其它時段非經值勤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管理員同意,不得進入異性宿舍,違者依情節輕重扣五~十五點。
五、辦理地點:
齋舍 辦理地點
明、平、善、華、新、誠、義、清、學、鴻 一區服務中心(義齋)
禮、仁、實、信、碩、儒 二區服務中心(禮齋)
文、靜、慧、雅 三區服務中心 (雅齋)
鳴鳳樓、崇善樓、迎曦軒、樹德樓、掬月齋 南大服務中心
(位於女生宿舍門口,近學生活動中心)
六、辦理方式:訪客持個人證件至各齋辦理地點填寫會客登記簿並換取訪客證或換穿訪客背心。
註1:訪客若為本校師生,換取訪客證;其他訪客或維修廠商,換穿訪客背心。
註2:留宿異性或帶異性沐浴盥洗者,除依規扣點懲處外,並通知其家長。若宿舍區遇特殊狀況,得由齋長提出,向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住宿組報備後,始可開放於規定之宿舍盥洗。
國立清華大學住宿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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