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修繕流程及進出人員管制作業程序
2002.12.24
2016.06.07 修訂
2019.05.17 修訂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規則第十一條訂定本作業程序。
二、修繕安排:
住宿組的承辦人員依據修繕工作申請單,原則於週一至週五的工作日(特殊情形及緊急維修不在此限),區分項目,聯絡廠商,安排時間進行修繕工程。
住宿組的承辦人員依據修繕工作申請單,原則於週一至週五的工作日(特殊情形及緊急維修不在此限),區分項目,聯絡廠商,安排時間進行修繕工程。
三、修繕程序:
(一)一般性修繕:
1. 公共區域整修─修繕工程應於三天前公告後施作,但維修水電、瓦斯、浴廁等(維修期間超過一日仍需公告)不在此限。
2. 寢室內整修─原則上由管理員陪同廠商進場修繕或經由該寢室同學同意由廠商進場修繕。
(二)緊急維修:
遇不可抗力因素之修繕,如宿舍水電臨時故障及損壞時,由齋管理員或住宿組人員陪同前往修繕。
遇不可抗力因素之修繕,如宿舍水電臨時故障及損壞時,由齋管理員或住宿組人員陪同前往修繕。
四、進入宿舍修繕人員之規範:
(一)公共區域整修:
1. 維修人員進入學生宿舍前,需先向住宿組報備,並洽各齋管理員後,方得進入宿舍。
2. 維修人員進入宿舍,一律先至服務中心登記並領取背心著身後,由齋管理員陪同,方可進入。
3. 進入宿舍後應遵守規定,不得大聲喧嘩、吸煙、酗酒、嚼檳榔等。除維修範圍內,不得隨意走動。
4. 修繕時間為每日 8 點至下午 5 點,但如有特殊維修,將另行公告維修時間;施工時盡量保持安靜,盡量減少製造噪音。
5. 施工後須告知齋管理員前往檢視是否完工,臨走前需將現場清掃乾淨,物歸原位,經管理員簽章認可後再行離開。
(二)寢室內整修:
1. 施工前需告知住宿生覆蓋施工部份的物品,以防灰塵或殘穢物污損。
2. 施工後需清理現場並恢復原狀。
3. 全數完工後需知會管理員或住宿組承辦人員前往現場會驗。
五、本作業程序經學生宿舍齋長聯席會議通過並送宿舍管理委員會核備後實施。
備註:
1.未配合以上規定之廠商,住宿組得列為不受歡迎廠商。
2.本作業程序所指寢室為學生個人房間內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