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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宿舍】113學年關懷宿舍(善齋)及關懷寢室(南⼤校區)住宿申請作業公告

一、申請資格:取得「本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大學生及研究生。
二、申請時間:
1. 舊生:學年及暑宿申請:5⽉24⽇10:00至5⽉30⽇16:00(暑宿床位公告:6⽉6日16:00;學年床位公告:預計8月22日16:00,屆時依實際公告為準)
2. 新生:學年申請:6⽉26⽇10:00⾄7⽉10⽇16:00。(學年床位公告:預計於8月22日16:00,屆時依實際公告為準)
三、申請方式及證明繳交:
1. 申請方式:舊生:於住宿申請系統申請(住宿組網頁)。新生:寄email給承辦人。
2. 繳交證明:
(1) 舊生:5月8日10:00至5月21日16:00前寄email給承辦人,包含學號、姓名、性別、科系、學生證正面照片及第一點申請資格所列之證明文件掃瞄檔。
(2) 新生:6月26日10:00至7月10日16:00前寄email給承辦人,包含學號、姓名、性別、科系、身份證(或健保卡)正面照片及第一點申請資格所列之證明文件掃瞄檔。
3. 登錄銀⾏帳號(限郵局、兆豐或⽟⼭),請完整填入,以利後續宿舍保證金退回作業:
(1) 舊生:線上申請住宿時需填入本⼈帳號資料並登錄校務資訊系統;
(2) 新⽣:請於8⽉中旬系統開放後自行登錄校務資訊系統。
四、床位安排說明:
1. 校本部與南大校區之宿舍分配,以系所主要上課地點為分配原則。
2. 分配住宿排序原則如下:
第⼀順位:身心障礙證明-極重度。
第⼆順位:身心障礙證明-重度、具低收入⼾之⾝⼼障礙⽣(需出具鄉鎮市區公所證明)。
第三順位:身心障礙證明-中度。
第四順位:身心障礙證明-輕度。
第五順位: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
依上述住宿排序分配後,若遇下⼀順位申請⼈數超過可提供之床位數時,以抽籤⽅式決定可入住申請⼈名單(例:當第⼆順位申請⼈皆可申請到床位,但第三順位申請⼈數超過可提供之床位數時,則由抽籤⽅式決定入住優先順序,以此類推)。
3. 申請⼈為極重度、重度⾝障且無⽣活⾃理能⼒者,具備優先住宿善齋⼀樓床位之資格;⼆樓床位申請則無障礙類別限制。
4. 陪同住宿資格:
(1) 申請⼈為極重度、重度肢障且無⽣活⾃理能⼒,或申請⼈出具醫院診斷證明書,並註明「必須陪同住宿」者。
(2) 陪同住宿者以申請⼈家⼈或本校在校⽣為限。
5. 進退宿及退費⽅式依本校學⽣宿舍規則辦理。
五、善齋及關懷寢室承辦人:劉先生(yucliu@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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