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暑期退宿作業
一、辦理時間:
113學年上學期 | 辦理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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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住宿 | 須於113年8月30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退宿,辦理時間為週一至週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 |
有住宿 | 床位 不同 |
(一) 8月30日先留在暑期床位,再於8月31日(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前完成床位異動。
(二) 自8月29日起,可詢問各區服務中心,如將入住之113學年度床位已空並可接受該床位尚未完成退宿檢查者,可提前於8月29日至8月30日辦理異動,將不額外收取費用。
(三) 誠齋因作為境外新生提前入台之備用宿舍,故不開放舊生提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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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 相同 |
不必歸還鑰匙及搬離宿舍,亦不須辦理退宿財物清點手續。 |
二、辦理方式:
(一) 退宿流程:退宿時以個人為單位,參閱【退宿注意事項】後填妥【退宿財物清單證明書】,並洽宿舍管理員檢查寢室,管理員於證明書上簽名或蓋章後,將學生自存聯交予學生留存。如以不實照片資料退宿者,除依規定扣款外,另依校規處分並副知其導師或指導教授。
(二) 異動流程:完成退宿流程及持學生證(尚未有學生證者請持其他證件)至辦理地點領取宿舍鑰匙。
三、辦理地點:
(一) 8月29日(含)前:各區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 | 齋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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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服務中心(位於義齋,分機62448) | 清齋、明齋、平齋、誠齋、義齋、華齋、學齋、鴻齋、善齋、新齋 |
二區服務中心(位於禮齋,分機62449) | 仁齋、實齋、信齋、禮齋、碩齋、儒齋 |
三區服務中心(位於雅齋,分機62450) | 文齋、靜齋、慧齋、雅齋 |
南大服務中心(分機74700) | 樹德樓、掬月齋、崇善樓、迎曦軒、鳴鳳樓 |
(二) 8月30日至31日:各齋舍
齋別 | 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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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齋 | 一區服務中心(分機62448) |
清齋 | 清齋C棟1樓會議室(分機36959) |
明齋 平齋 善齋 |
明齋1樓交誼廳(分機38363) |
誠齋 | 8/30:一區服務中心(分機62448) 8/31:交誼廳(分機37616) |
華齋 | 1樓交誼廳(分機38227) |
學齋 | 機房室(分機39255) |
新齋 | 一區服務中心(分機62448) |
鴻齋 | 1樓交誼廳(分機38996、38997) |
信齋 | 1樓走廊 |
禮齋 | 二區服務中心(分機62449) |
仁齋 | 二區服務中心(分機62449) |
實齋 | 二區服務中心(分機62449) |
齋別 | 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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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齋 | 機房室(分機39555) |
碩齋 | 1樓大門旁(分機37709) |
靜齋 | 交誼廳(分機36569) |
慧齋 | 交誼廳(分機36506) |
雅齋 | 1樓入口大廳(分機36205、62450) |
文齋 | 三區服務中心(分機62450) |
樹德樓(男) | 1樓機房前面 |
樹德樓(女) 掬月齋 |
1樓交誼廳前 |
迎曦軒 | 南大服務中心(分機74700) |
崇善樓 | 8/30:南大服務中心(分機74700) 8/31:1樓F101室前 |
鳴鳳樓 | 南大宿舍服務中心(分機74700) |
四、宿舍保證金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 退宿財物清點單證明書扣費標準:
1. 逾期未辦理退宿財物清點及搬離宿舍,依學生宿舍規則第七條第一、二款規定辦理,不退宿舍保證金。
2. 違規扣15點(含)以上,依學生宿舍規則第十條第二款第二目規定辦理。
3. 寢室未清理(含椅子、書桌、櫃子、地板、床…等),每人扣1000元。其他項目參閱學生宿舍規則之附件二「退宿財物清單證明書扣費標準表」。
(二) 宿舍保證金退還日期及方式:
1. 暑期宿舍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預計於113年10月退還至同學於校務資訊系統登錄之玉山、兆豐銀行或郵局帳戶內,屆時逕自查詢帳戶資料或上校務資訊系統查詢(校務資訊系統→所得相關查詢→月所得查詢→輸入113年10月,按【確定】即可)。
2. 務必確認帳號無誤(必須為本人帳戶),倘若無此三家銀行帳戶者,需至出納組網頁→表單下載→【傳票】→【校內傳票匯款同意書】下載填寫完並影印存摺封面後一併繳交至出納組。如未登錄本人帳號或登錄錯誤,致無法退款,依學生宿舍規則第五條第二款第二目將由本校開立支票並以掛號信件寄回學生戶籍地;國內無戶籍地者,將另行通知領取;仍無法退費者,其退費金額暫轉入學校專戶。
3.畢業生離校後勿將登錄之帳戶結清,以利宿舍保證金退還。
五、聯絡方式:電話:03-571-5416。
學生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