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住宿時程暨學年、暑期進退宿作業
壹、住宿時程
依據學生宿舍規則第三條「住宿期間及相關規定」第一項「申請宿舍以一學年為原則,依本校行事曆安排,實際住宿時程以住宿組公告為準。」
依據學生宿舍規則第三條「住宿期間及相關規定」第一項「申請宿舍以一學年為原則,依本校行事曆安排,實際住宿時程以住宿組公告為準。」
| 項目 | 日期/時間 | 備註 | ||
|---|---|---|---|---|
| 114學年度 上學期 |
入住日 | 114年8月18日 | 上午八時起 | 配合新生領航營,大一新生入住為114年8月23日至24日。 |
| 退宿日 | 115年1月2日 | 下午五時前 |
1. 上下學期皆有住宿者無須辦理退宿,寒假期間不須遷出。
2. 上學期末申請休學且下學期申請復學者若需要下學期床位請洽承辦人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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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學年度 下學期 |
入住日 | 115年2月9日 | 上午八時起 | |
| 退宿日 | 115年6月26日 | 中午十二時前 | 下學期住宿生若有申請暑期床位,115年6月26日中午十二時後可先留在原床位。 | |
| 115年度暑期住宿 | 115年6月29日至115年8月14日 | |||
| 115年度暑期營隊 | 115年7月13日至115年8月7日 | |||
貳、進住、退宿、異動辦理方式
一、進住辦理方式
持學生證(尚未有學生證者請持其他證件)至辦理地點領取宿舍鑰匙。
持學生證(尚未有學生證者請持其他證件)至辦理地點領取宿舍鑰匙。
二、退宿辦理方式
2. 逾期、未完成退宿手續或以不實照片資料退宿者,依學生宿舍規則第七條第一、二款辦理。
三、異動辦理方式
1. 暑期、學年床位轉換異動者持學生證(尚未有學生證者請持其他證件)至辦理地點領取宿舍鑰匙,並依前述第二款第一目完成退宿流程。
2. 學年間床位異動者,持「床位異動申請表」及學生證至服務中心領取宿舍鑰匙,並依前述第二款第一目原則上三日內完成原宿舍退宿流程。
參、114學年度宿舍進住及退宿作業
一、上學期進住辦理時間
1. 未申請114年暑期住宿之舊生及研究所新生,114學年度上學期入住日為114年8月18日(一)起。
2. 為利學生搬遷,自114年8月15日(五)起可先行詢問各宿舍辦理地點或各區服務中心,如將進住之床位已為空床並可接受該床位尚未完成退宿檢查者,可提前於8月15日(五)至8月17日(日)辦理進住,將不額外收取費用。
二、下學期退宿辦理時間
| 115年暑期身分 | 辦理時間 | |
|---|---|---|
| 115年無暑宿者 |
1. 退宿截止:115年6月26日(五)中午12時前。
2.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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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暑宿者 | 床位不同 |
1. 115年6月26日(五)至異動床位完成前可先留在學期床位,最遲須於6月28日(日)下午4時前完成床位異動。
2. 異動床位請於一日內完成,6月26日(五)起可詢問各宿舍辦理地點或服務中心,如將進住之115暑期床位已為空床並可接受該床位尚未完成退宿檢查者,可提前於6月26日(五)至6月27日(六)辦理異動,不額外收取費用。
|
| 床位相同 | 不必歸還鑰匙及搬離宿舍,亦不須辦理退宿財物清點手續。 | |
三、辦理地點
| 日期 | 辦理作業 | 地點 |
|---|---|---|
| 114年8月15、17日 | 上學期進住 | 參閱附件學年進退宿辦理地點 (預計115年6月公告) |
| 115年6月26、28日 | 下學期退宿 | |
| 其餘時段 | 學年進住、退宿 | 各區服務中心 |
肆、115年暑期宿舍進住及退宿作業
一、暑期進住辦理時間
1. 未申請114學年度學期住宿之暑期住宿生,115年暑期住宿入住日為115年6月29日(一)起。
2. 為利學生搬遷,自115年6月26日(五)起可先行詢問各宿舍辦理地點或各區服務中心,如將進住之床位已空並可接受該床位尚未完成退宿檢查者,可提前於6月26日(五)至6月28日(日)辦理進住,將不額外收取費用。
二、暑期退宿辦理時間
| 115學年度上學期身分 | 辦理時間 | |
|---|---|---|
| 115學年度無住宿者 |
1. 退宿截止:115年8月14日(五)中午12時前。
2.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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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住宿者 | 床位不同 |
1. 115年8月14日(五)至異動床位完成前可先留在暑期床位,最遲須於8月17日(日)下午4時前完成床位異動。
2. 異動床位請於一日內完成,115年8月14日(五)起,可詢問各宿舍辦理地點或各區服務中心,如將進住之115學年度床位已空並可接受該床位尚未完成退宿檢查者,可提前於8月14日至8月15日辦理異動,將不額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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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位相同 | 不必歸還鑰匙及搬離宿舍,亦不須辦理退宿財物清點手續。 | |
三、辦理地點
| 日期 | 辦理作業 | 地點 |
|---|---|---|
| 115年6月26、28日 | 暑期進住 | 參閱附件學年進退宿辦理地點 (預計115年6月公告) |
| 115年8月14、16日 | 暑期退宿 | |
| 其餘時段 | 暑期進住、退宿 | 各區服務中心 |
伍、宿舍保證金
一、寢室未清理(含椅子、書桌、櫃子、地板、床…等),每人扣1000元。其他項目參閱學生宿舍規則之附件二「退宿財物清單證明書扣費標準表」。
二、宿舍保證金退還及方式
1. 宿舍保證金將退還至同學於校務資訊系統登錄之玉山、兆豐銀行或郵局帳戶內(必須為本人帳戶)。倘若無此三家銀行帳戶者,需至出納組網頁→表單下載→【傳票】→【校內傳票匯款同意書】下載填寫完並影印存摺封面後一併繳交至出納組。
2. 如未登錄本人帳號或登錄錯誤,致無法退款,依學生宿舍規則第五條第二款第二目將由本校開立支票並以掛號信件寄回學生戶籍地;國內無戶籍地者,將另行通知領取;仍無法退費者,其退費金額暫轉入學校專戶。
3. 學年宿舍保證金每年8月;暑期宿舍保證金每年10月將退還至帳戶內,請逕自查詢帳戶資料或上校務資訊系統查詢。(校務資訊系統→所得相關查詢→月所得查詢→輸入年月份,按【確定】即可)。
4. 離校生(休學、退學、畢業)勿將登錄之帳戶結清,以利宿舍保證金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