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 依學生宿舍規則第二條規定:
(1) 優先資格者:
A. 境外新生、大學部一年級新生具優先保障住宿資格。
B. 其他優先住宿資格:依「國立清華大學其他優先住宿資格施行細則」辦理。
C. 大學部二年級學生、研究所舊生,床位不足時依電腦亂數抽籤安排。
(2) 獲優先保障住宿資格者仍需上網完成申請宿舍手續,依申請資料及床位狀況安排床位,未完成上網登記手續者,視同放棄優先住宿資格。
2. 優先資格者僅擁有優先獲得保障住宿的權利,而非優先選擇齋舍的權利。
3. 其他優先住宿資格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時間
A. 舊生:預計每年2月中。
B. 研究所新生:預計每年5月初。
(2) 申請方式
項目 作業說明 辦理方式
● 身心障礙生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
● 原住民
請繳交「其他優先住宿資格申請表」與以下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資料不退還)
●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影本
● 當年度鄉鎮市區公所以上核定之低收及中低收繳交證明正本(影本須由原發單位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以資證明)
● 原住民繳交戶籍謄本(含記事)或戶口名簿(含記事)影本
親辦:
校本部住宿組、南大宿舍服務中心

郵寄: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學生住宿組 熊小姐收
● 校隊
● 梅竹代表隊社團
● 學生會
● 公費生
名額及申請方式洽各承辦單位 體育室、課外組、師培中心等各承辦單位
● 清寒生
● 孱弱生
全戶所得或相關證明資料 生輔組
更新日期:2025/04/17
依身分別分述如下,實際作業時間仍依正式公告為準:https://sthousing.site.nthu.edu.tw/p/412-1254-3423.php?Lang=zh-tw
預計申請時間 暑期住宿 學年住宿 學年候補
大學部 舊生 預計每年3月 預計每年3月 預計每年6月、8月各一次
新生 預計每年8月 洽詢住宿組
研究所 舊生 預計每年3月 預計每年3月 預計每年6月、8月各一次
本國新生 預計每年5月 預計每年5月 預計每年6月、8月各一次
境外新生 由校內所屬單位提出申請 預計每年7月底 預計每年8月
關懷寢室 舊生 預計每年5月 預計每年5月 洽詢住宿組
新生 預計每年6月
轉學生 預計每年1月、7月
下學期提前入學 預計每年12月
學期中申請宿舍 洽詢住宿組
交換生 由校內所屬單位提出申請
※學年住宿申請包含上下學期,暑期住宿需另外申請。
更新日期:2025/04/17
學生宿舍規則第三條規定:
申請宿舍以一學年為原則,依本校行事曆安排,實際住宿時程以住宿組公告為準。
● 入住日以行事曆公告之開學日前二週為原則;退宿日以行事曆公告之期末考結束日後二週為原則。
● 學年住宿者,寒假期間不須遷出,惟農曆春節期間是否關閉宿舍及春節留宿申請另行公告。
● 暑期住宿自下學期退宿日之次週起開放,以八週為原則。欲申請暑期住宿者,需另行申請登記並繳交住宿費,一經繳費,概不退費。
更新日期:2025/05/07
主要房型 大學部 研究所
校本部 4人房為主
信、碩、儒、鴻齋為2人房
雅齋為3人房(部份2人房)
2人房為主
另有單人房
南大校區 4人或6人房為主 4人房為主
掬月齋2樓為3人套房
● 研究所單人房及套房納入每學年住宿申請時之齋舍選項中,將依亂數結果分配。
● 大學部每學年住宿申請時,依齋舍選擇志願序(包含寧靜寢室),並依亂數結果分配,各齋舍分配床位依齋長分配規則進行登記。
● 新生及候補床位由住宿組統一安排。
更新日期:2025/05/07
學生宿舍規則第四條規定:
一、學生寢室床位經編定後,若欲異動者,須向住宿組承辦人員提出申請且獲同意,異動次數一學年以3次為限。
二、第一次申請異動床位不收取費用,第二次起每次異動需收取手續費300元。
三、異動至較低宿費者概不退費,異動至較高宿費者,需補繳差額。
● 空床位異動依辦理當下床位為主,請持學生證或有相片之有效證件至住宿組洽承辦人辦理。
● 互換床位需持雙方學生證或有相片之有效證件至住宿組辦理。互換床位須雙方合意,若涉及買賣或酬金等行為,如經校方查證確有違規情事,將依學生宿舍規則第九條第四款第四目規定,違規扣點處理並立即退宿。
更新日期:2025/04/17
學生宿舍規則第五條辦理:
1. 宿舍住宿費
● 住宿費金額依住宿組最新公告之「學期住宿費收費比例表」為準。
● 申請宿舍以一學年為原則,上、下學期各繳交一次學期宿費。
學期候補住宿生依使用月份計費,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費。
交換生或短期交流生之住宿費依申請月份計費,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因特殊原因申請短期(一個月內)住宿者,住宿費以夜計費,金額超過單月宿費則以月計費。交換生、短期交流生和短期住宿之住宿費,一經繳費概不退費。
暑期住宿費一經繳費概不退費。暑期候補住宿費依使用夜數計費,以夜計費金額超過單月宿費則以月計費。
低收入戶學生免收基本住宿費;若進住其他較高價位宿舍時,需依住宿組當學期公告之「學期住宿費收費比例表」內基本住宿費為基準補繳差價。
2. 宿舍保證金
● 宿舍保證金一學年繳納一次,於繳交註冊費時同時收取。
● 暑期宿舍保證金另收,於繳交暑期住宿費時一併繳納。
● 候補宿舍者於繳交住宿費時同時收取。
● 宿舍保證金將於學年或暑期結束後退至校務資訊系統中登錄學校指定之銀行或郵局帳號,學生如未登錄本人帳號或登錄錯誤致無法退款,於本國設有戶籍地者將由本校開立支票並以掛號信件寄回學生戶籍地;國內無戶籍地者,將另行通知領取;仍無法退費者,其退費金額暫轉入學校專戶。
3. 宿舍網路費
● 收費單位為計通中心,相關問題請撥分機31084。
● 計通中心→網路系統組→相關連結→常見問題FAQ→學生宿舍網路問題→申請宿舍網路使用須繳多少元?
更新日期:2025/04/28
● 辦理方式:
寄email給承辦人或持學生證至住宿組辦理放棄,如已入住者,亦須依退宿注意事項至服務中心辦理退宿。
● 辦理期限:
學生宿舍規則第五條,每學期床位申請公告確定後(候補床位者以公告床位當日起算),欲辦理取消宿舍床位申請者,自公告日起二週內向住宿組完成申請者免收次學期住宿費,超過上述期限採取進階式扣繳「住宿費」,扣費標準如下:
取消床位申請時間漸進式扣繳比例
(依當學期住宿費收費標準
上學期下學期
床位公告兩周內上學期退宿日(含)前不扣繳住宿費
6/30前--扣繳1/5住宿費
7/1至7/31--扣繳1/4住宿費
8/1至上學期入住日前一日上學期退宿日次日至下學期入住日前一日扣繳1/3住宿費
上學期入住日(含)至9/30下學期入住日(含)至2/28(或2/29)扣繳3/5住宿費
10/1-10/313/1-3/31扣繳4/5住宿費
11/1起4/1起不退費
更新日期:2025/04/17
跨性別同學申請住宿,依規定先取得住宿權後,再持學生特殊需求報告表及證明文件向住宿組申請。
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辦理,不以生理性別為單一依據,採個案方式處理。
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劉先生,分機62055,電子信箱yucliu@mx.nthu.edu.tw
更新日期: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