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照駐警隊校園車輛管理辦法、車輛入校收費及違規處理要點辦理。
2. 校區限速每小時25公里、嚴禁亂鳴喇叭,並遵守一般交通規則。
3. 車證申請
請洽駐警隊(分機33333)或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申請:校務資訊系統→校內其他系統→駐警隊車輛辦證系統
請洽駐警隊(分機33333)或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申請:校務資訊系統→校內其他系統→駐警隊車輛辦證系統
4. 宿舍搬遷
(1) 汽車
● 平時可駛入校園,每日07時至23時經車輛辨視系統進入校區,並依臨時汽車停車收費方式:
第一小時內收費新臺幣30元(半小時內同門進出者,免收停車費),爾後每半小時收費新臺幣15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每日至多以新臺幣300元計收。
第一小時內收費新臺幣30元(半小時內同門進出者,免收停車費),爾後每半小時收費新臺幣15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每日至多以新臺幣300元計收。
● 停車費支付方式請參考駐警隊公告。
(2) 機車
● 平時不得駛入校園,僅搬遷宿舍期間校本部開放機車入校進行搬遷,南大校區因空間有限,不開放機車校內行駛,每年開放時間及相關細節將公告於住宿祖網頁。
● 開放對象
校本部宿舍 ↔ 校外、南大校區宿舍
三區宿舍 ↔ 一、二區宿舍
※其餘校內異動不開放申請,同學可至各服務中心借用推車。
校本部宿舍 ↔ 校外、南大校區宿舍
三區宿舍 ↔ 一、二區宿舍
※其餘校內異動不開放申請,同學可至各服務中心借用推車。
更新日期:2025/05/07
● 依每學期或暑期所公告進住及退宿辦法辦理。
● 若於公告時間以外辦理進住手續,在校生請持學生證、新生請持身份證明文件(或繳費證明)至各服務中心向管理員領取鑰匙。
● 學期中床位異動者,請持床位異動申請表至服務中心領取鑰匙。
● 進住宿舍時應確實清點寢室各項設備,若有短缺或損毀時隨即告知宿舍管理員補齊或修復。
更新日期:2025/04/17
● 同學以學生證感應宿舍門禁可隨時進入所住宿之齋舍,如學生證遺失或無法進出,可依學生宿舍臨時卡借用作業程序至各服務中心借用臨時卡。
● 學生證補發後,若隔天仍無法進出宿舍,可於上班時間至學生住宿組辦公室(位於水木生活中心1樓)。
更新日期:2025/04/17
1. 廚房電器、食物溫熱設備及使用220V電之設備由使用者付費,須購買冷氣卡插卡使用,使用110V電之桌燈及插座不須使用冷氣卡可直接使用。
2. 冷氣卡使用在哪些地方?
● 所有宿舍冷(暖)氣。
● 明、平、義、華、學、儒、清(靠近窗戶)、禮、仁、實、誠、靜、慧齋的大燈與電扇,其餘齋舍如後續進行整修將進行調整。
● 食物溫熱設備、公共廚房、鴻齋廚房電器。
2. 如何購買冷氣卡?
● 購買地點:
校本部:至清大7-11超商或是使用住宿組門口儲值售卡機購買。
南大校區:至樹德樓靠近音樂館門口儲值售卡機購買。
校本部:至清大7-11超商或是使用住宿組門口儲值售卡機購買。
南大校區:至樹德樓靠近音樂館門口儲值售卡機購買。
● 購買金額:
清大7-11冷氣卡每張售價250元,其中含50元環保回饋金及5元服務手續費,實際可用電費為195元。
儲值售卡機冷氣卡每張售價300元,其中含50元環保回饋金及5元手續費,實際可用電費為245元。
清大7-11冷氣卡每張售價250元,其中含50元環保回饋金及5元服務手續費,實際可用電費為195元。
儲值售卡機冷氣卡每張售價300元,其中含50元環保回饋金及5元手續費,實際可用電費為245元。
3. 如何加值冷氣卡?
● 冷氣卡皆可使用於校內設置之冷氣卡儲值機。
● 儲值機加值不找零,請自備百元鈔票。
● 冷氣卡請勿黏貼任何貼紙,以免卡片儲值時卡在機器內。
4. 退卡及餘額退還方式
● 新版卡片不再使用可至超商退還50元環保回饋金,舊版卡片(背面為藍色)無法辦理退還環保回饋金。
● 卡片內若有餘額,請列印餘額明細,並於上班時間至住宿組辦理人工退還餘額。
5. 冷氣卡使用注意事項
● 如遇機器無法讀取卡片,請用橡皮擦清潔卡片上晶片後重試。
● 冷氣卡購買、加值、退卡請依上述說明辦理,宿舍服務中心無提供相關服務,如有其他問題請洽住宿組。
● 若寢室讀卡機記憶體內完全無餘額,插卡後會先讀取一度電費至讀卡機記憶體。
● 遇停電時,請將冷氣卡從讀卡機上移除,避免復電後造成卡片及卡機的損壞。
● 白色版面的冷氣卡只能使用於課指組社團場地,無法於本組冷氣卡加值機自動加值。
更新日期:2025/04/28
1. 應透過校園無線網路、宿舍網路、電腦教室或圖書館連上網路。
更新日期:2025/04/17
校本部
1. 辦理方式:
● 每間宿舍寢室限申請一門分機號碼,並由同寢室一人代表提出申請,核可後方能使用(請自備話機)。
● 依計通中心學生寢室分機使用申請流程辦理:計通中心 → 網路系統組 → 表單下載 → 下載「學生寢室電話分機使用申請單」或至計通中心二樓服務台領取表單 → 至住宿組辦公室查詢寢室分機號碼並蓋章 → 將申請表送至計通中心二樓服務台辦理
2. 撥打方式
● 校內互撥:寢室分機直撥校內分機號碼。
● 撥出校外:按"0"再按欲撥出之校外電話號碼(需有申請市內通話或國內長途通話者)。
3. 如有寢室電話申請相關問題,請洽計通中心分機 31000。
4. 寢室電話報修,請利用其它分機撥36161或#99通知總機。
南大校區
1. 寢室內原配有寢室電話可撥打(無法撥出校外)
2. 撥打方式:請先撥學校總機03-5715131後,再撥棟別代碼 + 寢室號碼。
● 迎曦軒、崇善樓、鳴鳳樓:85 + 寢室號碼
● 樹德樓:86 + 寢室號碼
● 掬月齋:87 + 寢室號碼
更新日期:2025/04/17
● 依學生宿舍規則第三條第五款規定:住宿生於學期中辦理休學、退學或畢業者,應在離校手續完成後七日內完成退宿。
● 休學保留床位僅受理期末考前一週辦理休學,並於新學期立即辦理復學者。
更新日期:2025/04/17
● 違反學生宿舍規則第九條規定,採違規扣點方式處理,當學年重複違反同款同目之累犯者,加倍扣點。
● 並依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二、住宿生違規扣點累計期間以一學年為單位,依「扣點通知單」開立時間點計算,暑假期間違規扣點納入前一學期計算。(期間自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
(一)一學年內扣點達十點(含)以上,取消或不得申請下一個學期床位。
(二)一學年內扣點達十五點者(含)以上,不退還宿舍保證金,並須於兩週內辦理放棄床位及退宿手續,且取消或不得申請下一個學年床位。
更新日期:2025/04/17
1. 依退宿注意事項辦理退宿手續
● 請將自己的床位、桌、櫃、地板清空,帶走所有個人物品及垃圾,原提供之家具及設備需保持完整、乾淨、數量正確、功能正常並歸回原位。
● 拍攝照片後請於30分鐘內至所屬服務中心歸還鑰匙及繳交退宿財物清單證明書。
● 拍攝的清空/清潔照片請自行留存,如涉及以不實資料照片退宿者,除扣除全部宿舍保證金外,並將副知導師/指導教授。
2. 宿舍保證金退還
學位生
● 宿舍保證金將於學年或暑期結束後退至校務資訊系統中登錄學校指定之銀行或郵局帳號,學生如未登錄本人帳號或登錄錯誤致無法退款,於本國設有戶籍地者將由本校開立支票並以掛號信件寄回學生戶籍地;國內無戶籍地者,將另行通知領取;仍無法退費者,其退費金額暫轉入學校專戶。
● 學年:學年退宿於每年6月辦理,其宿舍保證金於每年8月底前退還。
● 暑期:暑期退宿於每年8月辦理,其宿舍保證金於每年10月底前退還。
● 畢業後請暫勿結清兆豐銀行、玉山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退費作業。
交換生
● 於原預定退宿日依上述退宿手續完成後,即可領回宿舍保證金。
● 若有提早離校,請務必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上班時間至住宿組洽承辦人告知退宿時間,以免宿舍保證金無法於離校時領取。
更新日期:202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