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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開放時間及對象
(1) 開放時間:各學期入住日後至退宿日。
(2) 開放對象:完成入住手續的住宿生。
2. 寄送
(1) 收件人:請填寫住宿生本人完整姓名及學號,勿填寫綽號或他人姓名。如郵件或包裹的姓名與系統資料不符,將予以退件。
(2) 地址:請務必填寫完整且正確的宿舍及寢室。如未填寫詳細地址,郵件可能會送達學校收發室。
※校本部填寫範例:
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清大學生宿舍 齋 (棟) ○○○
學號+姓名 同學收
Student ID, Resident Name
Room No., (Building,) Dorm Name
NTHU Student Dormitory
No.101, Section 2, Kuang-Fu Road, Hsinchu, Taiwan 300044, R.O.C.
※南大校區填寫範例:
300193 新竹市南大路 521號
清大學生宿舍 ○○樓/齋/軒 ○○○
學號+姓名 同學收
Student ID, Resident Name
Room No., Dorm Name
NTHU Student Dormitory
No.521, Nan-Da Road, Hsinchu, Taiwan 300193, R.O.C.
3. 領取
(1) 一般信件:將直接放入各宿舍信箱內,請自行定期查收。
(2) 掛號與包裹:
A. 領取通知:將透過電子佈告欄及E-mail通知,或可在i清華APP查詢。
B. 領取方式:請攜帶學生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於07:00AM至07:00PM至服務中心領取。請於2個禮拜內至宿舍服務中心領取,若超過2週未領取,將退回郵局或貨運公司。
C. 領取地點(宿舍位置圖):
宿舍領取地點
義、誠、新、華、明、平、善、鴻、清、學、禮、仁、實、信、碩、儒二區服務中心(位於禮齋)
雅、文、靜、慧 三區服務中心(位於雅齋)
鳴鳳樓、崇善樓、迎曦軒、樹德樓、掬月齋南大服務中心(位於女生宿舍門口)
4. 相關規定
(1) 有關法院及法律相關文件不提供代收。
(2) 不代付郵件、包裹之運費。
(3) 個人行李、床墊、棉被或其他大型家具原則上不納入收發服務範圍。
更新日期:2025/08/01
學生宿舍規則第八條
宿舍會客相關規定
一、會客時間:男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夜間十二時;女生宿舍於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其它時段非經值勤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管理員同意,不得進入他人宿舍或寢室。
二、會客方式:訪客申請會客時,需至住宿組網頁網路登記或親自向各區服務中心以個人證件辦理登記。
三、會客地點:限宿舍內交誼廳,惟宿舍搬遷、退宿,或經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住宿組承辦人員、宿舍管理員或全寢室室友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若宿舍區遇特殊狀況,得由齋長提出,向齋教官、生輔組輔導人員或住宿組報備後,始可開放進入其它宿舍。
學生宿舍規則第九條第一款第一目:
違反住宿相關規定扣點標準表 5 違反第八條「宿舍會客」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扣五~十五點。
更新日期:2025/08/25
● 可詢問其他寢室同學是否願意互換床位,或可至住宿組詢問是否有其他空床位可辦理異動。
● 床位互換及空床位異動須至住宿組辦理異動手續,並至服務中心完成進退宿作業,違者依規扣十點。
學生宿舍規則第九條第一款第一目:違反住宿相關規定扣點標準表 3-9 未辦妥異動手續,私自更換寢室者。
更新日期:2025/08/25
學生宿舍規則第九條第一款第一目:
違反住宿相關規定扣點標準表 2-2 未經住宿組同意使用或放置電器用品,諸如冷氣機、電冰箱、電爐、電鍋、電暖氣、電視、錄放影機、電暖氣毯或500W(含)以上影響用電安全之電器,每件物品扣五點(以違規物件計算);違規物品限二週內搬離宿舍,複查未搬離者,得連續扣點。(手機、平板、電腦週邊器材除外,吹風機限於交誼廳、浴室或廁所使用,違反者扣五點)
● 使用合格之延長線與電源分接器,配有過載保護裝置,並勿使用延長線再接續延長線。
● 非校方宿舍提供之私人設備,學生應自行負保管及安全責任。
更新日期:2025/04/17
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寵物或餵食動物,違者依規扣二‧五點。
學生宿舍規則第九條第一款第一目:違反住宿相關規定扣點標準表 1-5 在宿舍區內飼養或餵養動物者。
更新日期:2025/08/25
學生宿舍規則第六條第四款:大學部宿舍寢室內大燈應有管制時間,由各齋自行制定管理辦法(以不超過凌晨兩點為限),小燈由學生自行管制。
更新日期:2025/04/17
本校依《菸害防制法》全面禁菸,請勿在校園內吸菸(含電子煙、加熱菸),相關訊息可參考衛保組網站菸害防制專區,於宿舍區域內違反者將依規扣十點。
學生宿舍規則第九條第一款第一目:違反住宿相關規定扣點標準表 3-4 宿舍區域內吸菸者。
更新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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